庄浪县阳川镇2022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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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阳川镇2022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1-07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1-09 17:00:00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 标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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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阳川镇2022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川镇2022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 ,已由 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2〕448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业主为 阳川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阳川镇2022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施工) 。 2.建设地点及规模: 一是 扶持李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刘湾村新建工艺品加工车间,新建工艺品粗加工棚216平方米,喷漆房及手工雕刻室97.4平方米,工艺品原材料储藏棚100平方米,改造工艺品细加工室94.64平方米;二是扶持岳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刘湾村新建工艺品加工车间,新建工艺品粗加工棚216平方米,喷漆房及手工雕刻室97.4平方米,工艺品原材料储藏棚100平方米,改造工艺品细加工室94.64平方米 3.招标控制总价: 1198450.05 元 ,(含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42926.29元,规费含税:47999.31元。 4.质量标准: 本项目施工图内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7.计划工期: 4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 2 年 11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2 年 12 月 31 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招标期限:202 2 年 11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00秒至202 2 年 11 月 09 日17时00分00秒。 ( 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 2 年 11 月 09 日14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 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 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 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 有 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 须具有 有效的 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 ( 6)机械员1人,须具 有 有效的 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投标人 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 . 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 5.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 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 1 年) 。 6.针对本项目预算。 7. 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8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发布招标公告;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自行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竞标预算文本, 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竞标人可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者视为无效报价; 3 .资质审核: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竞标人请于202 2 年 11 月 09 日14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 ,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 ,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阳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万跟平 联系电话: 地 址:平凉市 阳川镇 街道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马建新 联系电话: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通渭路1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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