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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

通化市

发布时间:2022-10-25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集安市公安局

项目概况

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NZB-2022-113

项目名称: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96.248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248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改造,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投标单位2022年后成立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后方可参加投标;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1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6日  至 2022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方式: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一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DNZB-2022-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改造工程 已由 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集安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集安市公安局花甸派出所改造,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23年4月30日前完工;

2.5 预算金额:1,962,483.00元;

2.6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7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投标单位2022年后成立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1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着,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招标文件。

4.2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回执,开标时凭纸质版回执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5日9:00时,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一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10分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QQ群904527775(开标直播QQ工作群)。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投标单位名称。

5.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是0401161000000615-22102541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集安市公安局

地址: 集安市黎明街1159号 邮编:

联系人: 李  赫

电话: 0435-622210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通化市康明路 234 邮编: 134001

联系人: 李伟

电话: 0435-3287001 传真: 0435-3905833

202 2102 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安市公安局

地址:集安市黎明街1159号

联系方式:李赫0435-6222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康明路234号

联系方式:李伟0435-3287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赫

电 话:  0435-6222101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具体以此信息内容体现的发布媒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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