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扩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南宁市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扩建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扩建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0629001 001 | ||
招标人 | 广西南宁昇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南宁昇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桂工建设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 4929.52平方米,占地面积约753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五层建筑与现状技术楼通过连廊相连,扩建办案技术用房面积约2562.99平方米,并对现状地下室1918.94 平方米进行建设。 | ||||
开标时间 | 2022 年 10 月 18 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 年 10 月 1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 年 10 月 24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 特级 | ||||
投标总价 | 11855256.85 元 | ||||
工期 | 3 5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远成 ;( 注册编号: 桂 245171864461 ;身份证号: 450 88 1 ********53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志夏 (身份证号: 450 881********177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实验大楼 ; 2、 隆安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 项目; 3、 时代家园 ; 4、 农房·澜湾九里一标段 ; 5、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 ; 6、 广西监狱监管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 ; 7、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沁园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 ; 8、 灵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 9、 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 ; 10、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1#住院综合楼)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建工 集团 控股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 级 | ||||
投标总价 | 11854165.16 元 | ||||
工期 | 3 5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德季 (注册编号:桂 245101221945 ;身份证号:45 0521********39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启桢 (身份证号:452 702********4386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泓和旺角商业居住小区第八期 ( 29#、30#、31#楼及地下室 ); 2、 汇洋四季花城(二期)2#、3#楼、商业B及地下室 ; 3、 汇东星城三期3F#楼、3G#楼 ; 4、 南宁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2#综合车间、3#综合车间)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 ||||
投标总价 | 11860897.03 元 | ||||
工期 | 3 5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胡德涛 (注册编号:桂 245161654696 ;身份证号:4 52501********743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悦 (身份证号:450 327********0461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危旧校舍改建工程 ; 3、 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办案中心项目 ; 4、 柳源居项目-1#楼、2#楼及地下室、3#楼、4#楼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 535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