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0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河南
-焦作市
业主单位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至)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解放区病媒生物防治药品及消杀劳务采购项目 | 1、焦作市解放区建成区(不包含北部山区)约31平方公里管辖范围内的病媒生物消杀工作。服务范围:东至与山阳区交界处,西至与中站区交界处,南至与高新区交界处,北至影视大道(含北侧紧临村庄)。对河道、公园、游园、广场、道路两侧、城中(郊)村、城乡结合部、单位、小区、居民楼院、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雨污水井、废品收购站、拆迁场地等公共区域“四害”防制设施建设、设置和消杀工作,并负责按标准设置、修缮、更新毒饵洞,以及区卫健委指定及其它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和季度消杀验收(包括要求承担消杀设备、专业人员、消杀药品、防制知识宣传、培训、行业消杀指导和公益性服务等)。除“四害”标准达到国家病媒生物防控C级及以上标准,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巩固工作,确保合格。 2、突发应急事件环境消杀。 3、区卫健委指定及其它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和季度消杀验收(包括要求承担消杀设备、专业人员、消杀药品、防制知识宣传、培训、行业消杀指导和公益性服务等)。 4、向所服务区域内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户无偿提供家庭用灭蟑、灭鼠药等病媒生物药品及技术指导。 5、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及消杀培训每年不低于2次; 6、除以上内容外,另需无偿提供防制药械和药品,由区卫健委发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 | 70.00 | 2022年1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具体以此信息内容体现的发布媒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