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场平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
-宜昌市
标段(包)编号:YLGJS0452-202201-01
一、招标概况
夷陵区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黄花建材产业园)场平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场外给排水工程)于2022年9月23日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0月14日9时0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市博鑫建筑有限公司 | 宜昌永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国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742867.76(元) | 2778610.84(元) | 2754781.94(元) | |
| 质量目标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90 | 90 | 90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02802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6432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41894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6155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21 | (鄂)JZ安许证字[2014]010454 | |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安全员 | 杜俊杰,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2019)0009426 | 王华,安考C2证,鄂建安C2(2019)0011854 | 林潇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 (2021) 0038738 |
| 技术负责人 | 杨锦,职称证,E011307766 | 曹洋,职称证,E300025753 | 易家文,职称证,E110306448 | |
| 施工员 | 杨广,岗位证书,0422110100013000167 | 陈森,岗位证,0422210100080000053 | 李元,职业培训合格证,0422110400070000023 | |
| 项目经理 | 涂刚,建造师证/B类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鄂242131547696/鄂建安B(2016)01109656 | 望家国,建造师证,鄂242151653514 | 谢华东,注册建造师证,鄂242141545305 | |
| 质量员 | 覃燕,岗位证书,0422110600013000019 | 向芸芸,岗位证,0422210600080000027 | 高家骏,职业培训合格证,0422110600071000068 | |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 宜昌市博鑫建筑有限公司 | 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的通报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1日 | ||
| 宜昌永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度全区建筑业企业先进单位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1日 | ||
| 湖北国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的通报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1日 | ||
| 2019-2020年度第三批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电力器材检修实验中心 |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2020年11月17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2年10月14日09:30(北京时间)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414)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国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永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明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博鑫建筑有限公司共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形式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的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其他因素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3名中标候选人为(排名不分先后):湖北国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博鑫建筑有限公司、宜昌永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刘人才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杨晓玲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18时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8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鑫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5872486952
2.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朗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7671333516
3.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720051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782073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朗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