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都县尧母陵文化遗址公园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都县“尧母陵文化遗址公园”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都县“尧母陵文化遗址公园”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以 望行审备字【2020】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地点:望都县城区 2.1.2 项目规模和内容: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都县“尧母陵文化遗址公园”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包括尧母陵遗址文化公园周边人行道、路缘石、树池更新、绿化、新建文化广场;二期室外雨水、污水、热力管网、二期接入电力;三期10KV电力接入,三期室外电力系统、景观照明、一期电力接入、弱电、消防电,三期外线雨水、污水、热力管网、给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北广场配套工程。 2.1.3 计划工期:164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上述任意一项名单或名录,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3.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0-13 09:00 至 2022-10-1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1-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华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富强西路136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锦绣街658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伟光 | 联系人: | 梁超 |
| 电话: | 0312-7826919 | 电话: | 0312-5885618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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