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法院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公告管理
| 公告标题: | 崇信县 人民法院 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09-0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9-13 23:59:00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9-06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9-13 23:59:00 | ||||||||
| 标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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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崇信县人民法院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甘肃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受崇信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崇信县人民法院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 GSYD-2022-067 二、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 .采购内容:
2 .预算金额: 15 万元(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4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采购需求 1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本次采购的车辆售后服务由中标商负责,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中标商应及时派出技术人员现场处理,不得耽误正常工作使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2019 年 9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在“信用中国”网 [] 、中国 [] 及“信用甘肃”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 .投标人服务车辆须购买车损险、三者险、驾乘险、座位险、意外伤害险、住院补贴险、车内物品盗抢险、传染病住院津贴险且自配充电桩(提供企业承诺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 .请于 2022 年 9 月 6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方案( PDF 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 .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 .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00 秒前提交报价。 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 .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 .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 账 号: 6621 1906 9210 2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 .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支持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 GSYD-2022-067 3 .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3000.00 (叁仟元整) 八、相关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 .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人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 U 盘叁份( word 格式)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崇信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家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 229 号 联 系 人:刘 青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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