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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政府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2-09-2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浑南区政府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政府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2-01228

项目名称:浑南区政府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查看](javascript:showBulletinInfo('001'))

1. 履约期限 : 15天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沈阳市 浑南区 发展

和改革 局 指定地点 。

2. 付款方式 :乙方提交成果文件通过甲方审核验收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100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发票。

3. 服务内容 : 2021年沈阳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省重大项目前期费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进一步做好项目“谋立推进”相关工作,聚焦“五大安全”、“两新一重”、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及行业发展需求谋划的新项目。本次项目谋划按照市发改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对浑南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进行前期谋划,紧扣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浑南区城市更新,完善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要求是根据浑南区政府安排的重大项目编制前期谋划报告,在规定时间内至少完成3个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数量)。

4.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

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5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工程咨询专业同时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建筑、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6时00分至2022年09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

联系方式: 024-2423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5楼

联系方式: 024-23241055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连芳

电  话: 024-23601220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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