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大埔县分公司西河烟叶工作点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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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大埔县分公司西河烟叶工作点工程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GDGL22GG06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大埔县分公司西河烟叶工作点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 2019-441422-01-03-067431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大埔县分公司 , 招标人为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大埔县分公司 ,建设资金为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 大埔县分公司 自有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项目占地 55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154 平方米,其中:收购联合工房 1105 平方米,综合生活用房 932 平方米,泵房和消防水池 89 平方米,值班室 28 平方米;(二)建设室外管线、道路等设施 ; 2.2 招标范围: 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2.3 招标控制价: 6143861.34 元 ; 2.4 建设地点: 梅州市大埔县西河镇北塘村金三角 ; 2.5 建设工期: 280 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合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干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 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20 年或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须是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 (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 《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 2016 〕 365 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 [2021]220 号)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 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 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信誉要求: 3.2.1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诚信信息”查询情况;“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不良行为、企业欠薪投诉、人员不良行为”查询情况;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 2013 】 54 号)执行。 3.2.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体现严重失信的不良信用记录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等体现严重失信的不良信用记录中。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相关资料。(以评审当天评标委员会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3 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被列入烟草企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出具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9 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响应。 3.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9 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2.6 投标人必须承诺无严重失信的不良信用记录。 ( 9 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 : (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 年 8 月 14 日 18:00 时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网上 :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中心”网站( )“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系统登陆”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 , 或通过广东省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 .html#/441400/index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业务。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 8:30 时 在 梅州市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 √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 8:30 时 在 梅州市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7 、投标保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广东省平台、梅州市中心、中国、中国、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 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梅州市中心 上发布的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大埔县分公司 办公地址 :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 103 号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 D2 栋 6 楼 613 号 联系人 : 张工 联系电话: 日期: 2022 年 7 月 22 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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