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职工 食堂食材采购 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 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就其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职工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职工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扬州市广陵区”) 获取采购信息,并于 2022 年 09 月 0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YRCG20220812号
2、项目名称: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职工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 、预算金额:约 32万元 / 年
5 、报价要求:按“让利幅度”进行报价,结算价格按送货当日扬州 市发改委 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 * ( 1-让利幅度) *100% 进行计算。 所有食材经 单价经确认后,按实结算。
5.1 在扬州 市发改委 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有同类零售参考零售价的货品(如粮、油、猪肉、蔬菜、鸡蛋、水果等),我单位每周采集一次价格监测中价格,如果价格监测中同类货品价格上涨,成交人供货的价格按相应比例上调;如果该网站同类货品价格下降,相关货品的价格则按相应比例下调。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改供货价格和让利幅度,否则我单位有权终止供货合同。
5.2 在扬州 市发改委 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没有同类零售参考零售价的货品(豆制品、调味品及干货、鱼虾、熟牛肉等),我单位原则上每两周通过在周边菜场或大型超市调研后以同类商品零售价的零售价作为定价的参考价。供货商不得擅自更改供货价格和让利幅度,否则我单位有权终止供货合同。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我单位与成交人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
6 、采购需求: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现面向社会选择一家优秀的供应商承担 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供应商须保证食品绿色无污染,食用安全等。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1 ) 磋商响应函 ( 原件 )
( 2 ) _资格声明 (原件 ) _
( 3 ) _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供应商公章 )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_
( 4 )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供应 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2 年 5 月 -2022 年 7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6 )供应商 2022 年 5 月 -2022 年 7月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7 )与第( 6 ) 条相对应 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8 ) _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_
( 9 )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注 一 :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 1 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 、 6 、 7 三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 商相关 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 微企业 划型标准网址: _3587674.htm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 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08 月 25 日 至 2022年 09 月 01 日 (北京时间 )
地点: “扬州市”、“扬州市广陵区”
方式: 自行
售价: 300 元 开标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06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 669 号 2 栋 4 楼北 405 )
五、开启
时间: 2022 年 09 月 06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 669 号 2 栋 4 楼北 405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 、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 式三份 (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 、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4 、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 、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扬州市广陵区”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 、根据 苏财购〔 2020 〕 52 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 收取磋商 保证金。
7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 ,回复邮箱标准内容注明:项目名称 + 供应商单位全称, 联系电话: ),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回复接收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01 日 17:30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扬州市”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 205 号 5 号楼 16楼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 669 号 2 栋 4楼北
联系方式:
九、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投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门口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出示 行程码及健康 码(绿码),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以及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
2 、投标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 且出席 活动的人数限 1 人。进场后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2022 年 0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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