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
-清远市
一、采购人:清远广播电视台
二、采购项目编号:0896-1910QY03SZ01
三、采购项目名称:电影《抢花炮》承制方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电影《抢花炮》承制方项目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抢花炮》是一部以连山非遗项目抢花炮为蓝本,通过讲述壮族青年组建抢花炮队和参赛的曲折过程,全面反映清远少数民族劳动生产、生活爱情、歌颂粤北地区民族团结和弘扬民族体育传统的故事片。
二、清远广播电视台参与制作电影《抢花炮》并计划投资300万元,电影拍摄属电影艺术品生产,具有著作权、版权等专属特性,建议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即单一来源采购),确保电影知识产权的保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况”规定。
三、《抢花炮》剧本由我市作家李新华、杨振林创作,著名导演吴卫东修改定稿,并于2019年8月16日在中宣部卫星电影频道立项。经协商,初定影片分别由电影频道、清远广播电视台和三方投资拍摄,并拟委托为影片的承制方。经初步预算,影片总投资约为755万元,三方出资比例为:电影频道300万元;清远广播电视台300万元;155万元,并承担所有超支费用。
四、具备符合规定的影视制作条件,有国内顶尖影视创作团队,诚心承制电影《抢花炮》,并拍摄好电影《抢花炮》。建议由承制电影《抢花炮》,并按照采购程序办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北街1号院2号楼9层1单元1029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__/____工作单位__/____职称___/___
意见____/________
2.专家2:姓名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称___/___
意见___/__
3.专家3:姓名_/_工作单位_/_职称_/___
意见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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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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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09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15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多 |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6层02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邮编:511500 |
| (三)采购人:清远广播电视台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广播电视中心三至九层 |
| 联系人:多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邮编:511500 |
| (四)财政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综合大楼七楼 |
| 联系人:翁先生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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