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拉哈镇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讷河市拉哈镇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207G22093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讷发改审批 【 2022 】 31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讷河市拉哈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 。 招标人为 讷河市拉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监督人为 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讷河市拉哈镇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 讷河市拉哈镇镇直
1.3 最高投标限价: 16880424.71元
1.4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敷设污水管道约19693米污水管道,包括污水主干线、干线、支线。污水主干线管径采用DN500-DN700,总长度为901米,污水干线管径采用DN400,总长度为1799.7米,污水支线管径采用DN300,总长度为16765米,检查井681座。
1.5 计划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 2 年 10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工期365日历天 。(最终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6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1.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能力;
3.2资质要求:
潜在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 3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配备相关人员,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 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3 .6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1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网发布。
8.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2 - 3322569
招标人:讷河市拉哈镇人民政府
地址:讷河市拉哈镇红光街
联系人: 马会丰
联系电话:0452 - 37127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鸿翔名苑11栋22层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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