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翠华路招待所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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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翠华路招待所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西安翠华路招待所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11170001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西安君达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西安翠华路招待所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西安翠华路招待所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所有厨房设备应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安装并通过验收 。
交货地点位于: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89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货物实际规格、质量必须按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和酒店需求的货品规格执行 。
其他: 最高限价:3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单价限价或者最高总价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签字页,及三表一附注。或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生产及供货能力:供应商具有与采购所需货物同等质量及规格的生产及供货能力;【提供资格声明】。
(三)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相关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四)投标人不得处于融通集团或旅发公司慎用供应商名单中【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在报名阶段及开评标阶段查询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定资质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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