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正在报名中
项目概况
受 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委托, 对[350701]QF[CS]2025002、南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南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1]QF[CS]2025002
项目名称:南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1(南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采购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南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 1(项) | 否 | 按省上及市政府要求编制出台南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 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前提交规划文本初稿,在2026年6月底前经市政府审定印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环境标志产品: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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