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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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己由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 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利发改审发 【2025】 9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利通区 辖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涵盖利通区高闸镇、金银滩镇、马莲渠乡、郭家桥乡、金积镇,涉及灌溉面积 2.88万亩。支、斗渠设计流量0.11~1.47立方米每秒,灌溉泵站设计流量0.11~0.64立方米每秒。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砌护支渠 20条,总长26.16千米;改造砌护斗渠10条,总长11.17千米;改造渠系建筑物共1048座,其中:节制闸95座,斗口80座,农口325座,渡槽12座,桥涵536座;改造灌溉泵站6座,安装水泵10台,配套电机10台;配套安装泵站自动化设备。
2.3计划工期 : 166 日历天 (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5月30日,2026年4月25日之前具备通水条件) (与施工进度同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 1-6 标段的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 次招标共 1个监理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标段): 本项目 1-6标段的监理工作(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本次招标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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