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惠来石碑山风电项目调试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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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惠来石碑山风电项目调试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揭阳惠来石碑山风电项目调试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以下简称 “项目”)
招标编号: 0722-25FE5127GDF
日 期: 2025年 11 月 14 日
1.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 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人”)委托,就 揭阳惠来石碑山风电项目调试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进行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1)工程名称: 揭阳惠来石碑山风电项目调试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 2)工程项目概况:
石碑山风电场场址位于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石碑山(灯塔)附近,距靖海镇 5km,距惠来县25km;县级水泥公路可直达风电场。东距汕头市60km,经10km县道与深圳-汕头高速公里接驳,交通便利。揭阳惠来石碑山风电项目为原石碑山风场的升级改造项目,原风场采用167台金风科技600kW机组,轮毂高度50m,装机容量100MW , 本工程拆除原 149台风机,新建15台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200MW。
2.2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 /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招标范围 (以工程规范、技术条件为准) |
|---|---|---|
| 0722-25FE5127GDF | 调试 服务 | 投标人负责依据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广东电网公司关于据揭阳惠来石碑山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复函,协调组织整个风电场区(不含储能系统)、升压站工程(含送出线路对侧站线路保护改造部分)的调试、试运行验收,主要包括除单体调试、电气特殊性试验外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接入系统调试、涉网试验、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含单机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次同步振荡分析报告、宽频振荡分析报告等以及项目并网投产前政府主管部门、电网公司需要的全部调试工作,风电场全站(含送出线路对侧站线路保护改造部分)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保护定值整定计算,投产后政府主管部门、电网公司需要的相关试验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及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全容量并网前,投标人工作内容需以技术规范书、政府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全部工作要求为准,若政府主管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工作内容超出技术规范书中约定的工作内容,超出部分仍由投标人承担(部分调试或试验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前需完成,但全容量并网后才具备调试试验条件的,无论是否在技术规范书内或政府主管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仍由投标人承担)。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不因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清单中工作内容的增加而调整(合同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本调试服务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调试及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设备厂家分工界面: 1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负责整个风电场设备(含变电站设备及对侧站的线路保护设备)单体调试、电气特殊性试验,负责提供SVG仿真建模试验所需的电磁封装模型、控制器(模型及控制器需满足电网公司最新要求)以及试验全过程的人员配合,调试单位根据总包方提供的模型进行验证工作。 2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设备厂家负责风机设备的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试验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条件书。 |
2 .3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容量并网(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 2026年10月25日全容量并网,如该时间节点调整,全容量并网前调试完成时间随之调整)投标人须完成满足电网公司、招标人及其他与整套调试、并网调试相关调试工作,配合完成升压站首次送电及全容量并网的相关手续办理。涉网试验在全容量并网后 5个月内完成所有调试、验证工作,并提交通过电网公司审核的相应报告。
1、SVG的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须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供SVG仿真建模试验所需的电磁封装模型、控制器后2个月内完成。
2、项目全容量并网后 5个月内完成涉网试验。
2 .4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5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基本要求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 。
( 2 ) 投标人须具有以 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要求(2025 年 7 月 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 3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取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 ) 投标人需承诺: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3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5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6若中标后,在进场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7投标人没有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内。
(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 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事业单位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 1)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具有不少于1个接入 11 0kV及以上新能源电站或 11 0kV及以上变电站或 11 0kV及以上火电厂主变、升压站的调试 内容 合同业绩。
( 2)注: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后附有效的合同或其他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合同名称、 合同 内容( 合同 范围)、签订时间等有效合同的关键信息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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