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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考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发布时间:2025-11-14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70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考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用“企业自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考试中心的场地建设与设备配置须严格符合以下文件要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应急〔2025〕41号)、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豫应急办〔2025〕55号)。同时,需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服务;
2、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符合考试点建设标准的地点;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服务质量达标;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5、合同履行期限:3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公开-2025-70274 本项目采用“企业自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考试中心的场地建设与设备配置须严格符合以下文件要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应急〔2025〕41号)、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豫应急办〔2025〕55号)。同时,需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服务 郑州航空港区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飞航路与凌烟街交叉口中建林溪上郡17号楼1-3层 13,100,000.00 评审总得分:92.6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考务服务项目 本项目采用“企业自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考试中心的场地建设与设备配置须严格符合以下文件要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应急〔2025〕41号)、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豫应急办〔2025〕55号)。同时,需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服务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服务质量达标 3年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服务质量达标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永江、郭红梅、梁菲、张建红、李宏利、简祖军(采购人代表)、齐延伦(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缴纳。
收费金额:112,4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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