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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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24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
2.2项目规模: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800 吨,装设 3 台日处理量为 600吨/天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相应配套 3 台套余热锅炉,余热锅炉产生的过热蒸汽通过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
2.3 服务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包组,此为包组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等。项目预估螯合飞灰 3 年产生量约为 40000 吨,运输距离单程约 10 公里。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平台)注册及备案;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
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0附件下载
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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