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枫岭路(枫岭桥至越都西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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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枫岭路(枫岭桥至越都西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枫岭路(枫岭桥至越都西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 已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投〔2024〕148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设计单位为 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安吉智城教科文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枫岭路(枫岭桥至越都西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长约919m、宽24m,新建沥青路面约19596m2,人行道面积约3491.99m2,侧石约1833m,平石约1759m,边石约1779m,排水管约3072m,检查井93座,信号灯163套,摄像机25套,路灯60套,标志标牌及相关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建设地点: 安吉县 。
2.2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818.9244万 元 。
2.3施工总工期: 14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 “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 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 合格 ” 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 一 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1 名; 【 注: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 ;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若投标人因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 .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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