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低空空域智能管制与预警平台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低空空域智能管制与预警平台研究项目 (招标编号: FA-130001-20251016190949)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 标段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需解锁 】 受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 2025年1 1 月 1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名。本项目标段一共【 9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 , 标段 二 共【 4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 各标段 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标段一(企业自筹资金)】需解锁综合排名第一 ; 【标段二(省级财政资金)】需解锁综合排名第 一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一(企业自筹资金) :
( 1)单位名称:【需解锁 】(信用代码: 91110000170054458G)
( 2)投标报价(折扣报价):【 82.50% 】。
( 3)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4 ) 交付期: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验(完成软件平台开发及测试),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项评审(完成整体调试部署)。
( 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王凯民; 研究生 毕业证书 ( 软件工程专业 ) ,证书编号: 103581201502001849】。
( 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段二(省级财政资金) :
( 1)单位名称:【需解锁 】(信用代码: 91130124MADYKLMJ3C)
( 2)投标报价(折扣报价):【 99.00% 】。
( 3)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4 )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8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初验(完成测试环境搭建),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项评审(完成整体测试) 。
( 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刘琨; 研究生 毕业证书,证书编号: 1需解锁000494】。
( 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证书。
(三)否决投标情况
1.河北泽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段 一 因提供的 人员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评审 要求的 “团队成员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上述标段按否决投标处理;
2.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标段 一 因提供的 人员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评审 要求的 “团队成员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上述标段按否决投标处理;
3.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标段 一 因提供的 人员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评审 要求的 “团队成员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上述标段按否决投标处理;
4. 北京新方案科技有限公司 : 标段 一 因提供的 人员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评审 要求的 “团队成员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上述标段按否决投标处理;
5.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标段 一 因提供的 人员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评审 要求的 “团队成员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上述标段按否决投标处理;
6.河北省地质测绘院(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空间信息技术应用研究中心):标段 二 因提供的 业绩和人员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评审 要求的 “业绩要求” 和 “团队成员要求”,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上述标段按否决投标处理 。
(四)其他
公示期: 2025年1 1 月 13 日至 2025年11月 17 日,共 5 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已做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袁乐 /李权龙/李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