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泥、石膏处置项目公告
河北
-邢台市
正在报名中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泥、石膏处置 ,项目业主为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泥、石膏处置 。
2.1.1 服务地点: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
2.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1.3 质量标准:合格, 满足地方环保要求 。
2.2 采购范围: 污水处理站污泥年产生量预计 3000 吨,三条生产线废气处理站石膏年产生量预计 2000 吨,需做到定期清理、清运出厂,确保满足环保要求且不影响正常生产。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 委托人要求 ” 。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服务 能力 ;
( 2 )供应商 须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保证污泥接收处置单位具备处置或再利用资质,在处置单位环评报告中有明确体现 。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1.3 财务要求: / 。
3.1.4 业绩要求: / 。
3.1.5 信誉要求:
( 1 )未被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https://www.gsxt.gov.cn/ )列入 “ 经营异常名录 ” 或者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 2 )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
( 3 )未被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 “ 失信被执行人 ” 。
3.1.6 其他要求:
( 1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 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响应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2 )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3.2 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1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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