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资源税专项审查——谈判采购公告
河北
-邯郸市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资源税专项审查
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资源税专项审查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对峰峰集团所有涉煤单位进行资源税审查,完成出具报告和专题培训;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 “ 委托人要求 ” ;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满足委托人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
B 、供应商应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C 、业绩要求: 2023 年 11 月 01 日至今至少承揽 1 项税务审计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D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E 、 信誉要求: (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 : //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3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 : //zxgk.court.gov.cn/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1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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