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作业区油库外主路面局部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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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作业区油库外主路面局部整治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TNJDJLD-2025-0115)
一、谈判条件
上局-南京东机辆段现就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作业区油库外主路面局部整治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谈判内容
1. 项目名称: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作业区油库外主路面局部整治
2. 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孙郢路1号南京东机辆段蚌埠作业区
3. 项目内容:蚌埠作业区油库外主路面多处破损塌陷,无法满足作业车辆正常通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对蚌埠作业区油库外主路面局部进行整治,其他未尽事项于现场交底进行详细解说,其他未尽事项于现场交底进行详细解说。
4. 当首次招谈公告发布后有效响应单位符合要求的不足三个时,需进行第二次招谈公告发布,若第二次招谈公告发布后有效响应单位符合要求的不足三个时,则改谈判方式进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分公司谈判需获得总公司授权),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2.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需是在本段已入库的单位;
4.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未处于被暂停投标(谈判)状态,供应商未处于因招投标(谈判)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未处于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采购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 供应商未被国家、原铁道部、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谈判)资格;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或同类产品不在国家、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其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期内;
7. 供应商未被国家、原铁道部、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谈判)资格;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或同类产品不在国家、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其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期内;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0.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不得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的内容;
11.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13. 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谈判),对违反相关约定的企业按合同进行追责。 四、谈判要求
**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独立谈判。成交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该项目,不得分包。
五、谈判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7 12: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