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十四小学实验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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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第十四小学实验楼建设项目 已由 中卫市 沙坡头区发 展和改革 局 以 关于中卫市第十四小学实验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 (审批)发 【 2025】1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及沙坡头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实验楼 1栋,地上4层框架结构,局部5层,建筑面积4969.04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硬化铺装、水、暖、电、箱变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
2.3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 两 个标段 , 均为工程施工,其中
一 标段:新建实验楼 1栋,地上4层框架结构,局部5层,建筑面积4969.04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硬化铺装、水、暖、电等附属工程 ;
二 标段: 新建 250KVA室外箱变一座,铺设电缆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 标段: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 三 级)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含二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 标段: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须 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8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