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及光伏设备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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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储能及光伏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现通过公开招标进行设备采购 ,包含储能设备( 55MWh ,含直流侧与交流侧)、光储设备( 4.48MWp 光伏 +1.6MWh 储能)采购。
2.2 招标范围:储能设备( 55MWh ,含直流侧与交流侧)、光储设备( 4.48MWp 光伏 +1.6MWh 储能)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需求”中的规定。
2.3 交货期: 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后90天内交货。
2.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署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应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1 中标人不得对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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