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东风站区步道两侧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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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东风站区步道两侧整治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ZBCWD2025LXGCTP-03 )
1. 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 东风站区步道两侧整治项目 ,已由淄博车务段段长办公会立项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范围内(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武路99号东风火车站)。
2.2 计划工期:本工程建设总工期 15 天。确定成交人、签订合同 3 日历天内投入施工。
2.3 采购内容
2.3.1 东风站区步道两侧整治项目工程量清单 内全部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转产全过程。
2.3.2 现场安全防护;
2.3.3 垃圾外运;
2.4 施工要求:
2.4.1 按照国家施工规范、铁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图纸完后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4.2 切实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4.3 施工中因施工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我方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施工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期不变。
2.5 消防及环保:
符合国家、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相关规定和要求。施工过程中按环保要求做好防止粉尘排放措施。
2.6 完工标准:
施工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所有垃圾自行运至指定位置,不得影响站内生产办公,验收前需对各个施工区域进行保洁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
3.2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3 投标人需提供递交竞标文件之日起前 2 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3.4 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具有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出具通过信用资格审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截图)。
4. 对投标人信用资格要求:
4.1.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http://www.gsxt.gov.cn/ )查询。
4.2.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 creditchina.gov.cn/ )查询。
4.3. 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查询。
44.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 creditchina.gov.cn/ )查询。
5.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6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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