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金寨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 第二包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JZ-ZC-XS25033-2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 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 第二包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 27号5楼511
成交 金额: 陆拾陆万元整 (小写: 66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名称: 金寨县 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 第二包 服务范围:马宗岭国有林场、花石乡、汤家汇镇、梅山镇辖区内规划小班,打孔注药 9.5万瓶(使用>4%阿维菌素含助剂) 。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服务期要求,充分考虑季节、节假日等因素对实施进度的影响,合理分解时间、合理配置药品、施药设备和人员等;2、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管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实施打孔注药、挂牌、去瓶、堵木塞等;3、实施打孔注药作业(包括打孔、注药、去瓶、堵木塞等)应按照《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南》附件9“打孔注药保护技术”技术规程进行,并接受县林业局和所在地乡镇监督指导;4、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建立应急处理预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含质保期)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5、实施打孔注药后,做好松材线虫病大数据监管平台管理录入、编制报表、统计、日志、自查验收报告等相关工作;6、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实施督促、效果评估、验收等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打孔注药等服务,最迟在2026年03月10日前全部完成供初步验收。 服务标准:供应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制定的质量管理方案开展服务工作,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施药过程等质量管理。 1、松材线虫病防控服务质量要求:项目最终验收时,松树死亡率不得超过1%。2、松材线虫病树干注射液药品质量要求:合格。每批次药品使用前,须提供药品质量检测报告单和农药合格证,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初步查验后方可使用。每批次的药品使用前均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一份(瓶)留样、封存。采购人对药品的初步查验,并不免除供应商对所使用药品内在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朱厚怀、何玉环、彭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9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0.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 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 方式二, 通过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若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林业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金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