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中等专业学校第三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
正在报名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冶中等专业学校第三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Y-202511FJ-0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中等专业学校第三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审批服务【2023】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大冶中等专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大冶市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0.27亩,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新建4栋宿舍楼、1栋综合楼及其他附属工程等,购置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等。
其他:最高限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的40%作为控制价(最高不超过174.32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大冶中等专业学校第三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文本,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专业设计、暖通专业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道路及景观设计、深基坑设计等及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174.32万元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30。其中:/。
2.3其他: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规划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项近五年承担过的合同额1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连续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年度)。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 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