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自控及安防监控系统工程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自控及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106-611200-04-01-994538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沣西新城咸户路以西、108国道以南。 ;
2.2 工程规模:一期设计供水规模为8万吨/天,建设内容为净水厂及其他附属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2911862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2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自控及安防监控系统工程;标段编号: E6112003509892x23kjh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自控及安防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控制中心主要设备包括:操作员站、工程师站、数据采集服务器(互为热备用)、历史数据服务器、Web及应用服务器、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及大屏幕显示系统等,包含成套PLC一共13台,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自控及安防监控系统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自控及安防监控系统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申请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5)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11-11 09:00起至2025-11-18 09: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自控及安防监控系统工程,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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