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2026--2028年年海上运输框架协议海上运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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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2026--2028年年海上运输框架协议海上运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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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分公司2026--2028年年海上运输框架协议海上运输(招标编号:NWZ251120-9001-10320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上运输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广州分公司2026--2028年年海上运输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海上运输 | 9000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能提供具备煤炭海洋运输能力、满足技术要求的自有或租用船舶的承诺书 (2)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12个月,在国内船运煤炭业绩证明,且船运煤炭运输业绩总和不低于1000万元,须附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3)提供上年度(若上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企业损益表、负债表等。 (4)投标供应商须取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放的依据GB/T19680-2013国家标准评估5A及以上物流企业资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5 2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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