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站北站房客运电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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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站北站房客运电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MDJZ-2025-KYK00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站现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站北站房客运电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牡丹江站北站房客运电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概述:牡丹江站北站房客运共有电梯5部(直梯3部、扶梯2部),因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需要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对其进行故障处理、现场服务、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车站无维特种设备修资质,需要进行维保业务外包。 根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哈铁财﹝2022﹞88号)第七条允许业务外包项目范围。“资质受限类:受行政许可、环境保护、质量检测、计量检测、资产评估、网络安全检测等资质条件限制,集团公司内各单位无法从事的项目,可实施业务外包。牡丹江站营业执照资质范围中无电梯维修保养资质,车站也无专业技术维修人员,不能从事客运电梯维保工作,需要进行业务外包。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投标(报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___6___%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7.须为原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或原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授权的企业,须提供厂家授权; 8.具有电梯修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9.作业人员具有项目代号T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10.具备2022年以来电梯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七、经营记录要求(必填项)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平台”信用评价“黑名单”,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牡丹江站要求组织开展作业,并保证足够的劳动力。 投标(报价)人技术条件 1.从事电梯安装维修5年以上(含5年)。 2.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2人。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3人。 4.近5年累计维修申请范围内的电梯数量至少为80台套。 5.在合同履行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提供产权或租用证明)。 6.为车站使用电梯的生产制造单位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的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授权的电梯承揽方。 9.依据电梯型号,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的维保内容,制定维保方案、落实工作要求,实施电梯维保。 10.提供服务的维保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7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