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常州等30处货场牵出线大门维保单位的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1. 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中心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负责本项目实施,具备询价比价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南京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常州等30处货场牵出线大门维保单位 项目 。
项目地点:南京铁路物流中心 管内 洋河、袁北、阜宁、盐城北、南通东、扬州北、仪征、常州货场、戚墅堰、马鞍山、巷口桥、新河镇、沭阳 、 港口镇、塔桥货场,东台、芜湖西、淮安南、绩溪县 、 上隍、泰州西 等货场
2.2 项目承接形式
-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
-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检测 保养 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3 工期 及维保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签订施工合同后 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6月及12月),全年两次,每半年对全部货场牵出线大门设施设备按照维保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查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修理,确保牵出线大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需在南京铁路物流中心公布的 2025年准入企业目录内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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