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港池疏浚服务采购项目耙吸船租赁
山东
-日照市
招标书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港池疏浚服务采购项目耙吸船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SJZB-GYL[2025]132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采购标的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为租赁舱容20000m³以上自航耙吸挖泥船,实施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港池疏浚工程,燃油由我方负责,租赁期预计6个月(暂定2025年11月20日进场),具体船舶进、出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主要质量与技术规格要求如下:20000m³及以上耙吸船一艘,投入到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施工,租赁期预计6个月,租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施工时间乘以小时单价计算。投标人拟投入的耙吸船应满足本项目生产能力需求,月产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要求,具体计划以招标人项目部每月下发为准,保证在租赁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未达到甲方计划指标,则月度费用=∑(月可计费时间×对应可计费小时费用)×月完成工程量/月工程量指标。 如中标单位船舶进场后在2个月内均无法满足招标人现场施工要求,造成中标人亏损,招标人可提前中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租赁时长均为暂定,不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实际租赁时长由招标人根据施工需要确定。 供应商须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商品或服务,并确保提供的商品与服务,满足甲方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甲方(承租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租赁费时,乙方(出租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出租人)承担。 付款周期为: 船舶租赁费按小时计租,月度结算。每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人对上一月度租赁费共同办理结算,出具结算书。结算后结算总价款以招标人最终签认的数额为基准计算。租赁费按已签认金额的70%支付。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与建设单位完成审计结算后,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结算完成且收到建设单位结算款后半年内支付至船舶租赁费总结算额的100%。 付款期限:在甲方完成内部的付款审批流程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如出现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的情况,报价人同意甲方进行延迟支付。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 /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月15日(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时间:2025年11月15日——11月20日(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3.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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