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普通国省道边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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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普通国省道边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25GCGLSZ00 24 | 项目名称 | 临沂市普通国省道边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
|---|---|---|---|
| 项目所在地 | 临沂市 | 建设性质 | 专项工程 |
| 招标备案号 | 25GCGLSZ00 2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SDZC2025-11-5 | 招标类别 | 施工 |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交公路〔2025 〕55 号 |
| 项目法人单位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 计划工期 | 9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省本级 ; 投资 : 100% |
| 评标细则 | 查看 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项目概况: 临沂市普通国省道边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包括19处20米以上路段边坡和11处不托底路段边坡,所处道路包括G233、G341、G342、G205、S229、S234、S231、S313、S314。共增设GNSS/北斗监测站60套,振动倾角一体化设备66套,雨量计9套,视频监测43套,声光一体化预警设备68套,一体式交通灯36套,检查踏步20座。同时项目需部署开发监测预警路段级信息系统一套 , 具备分析处理、审核判断、预警发布、协调调度等功能,满足与省级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与业务协同 。 2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9处20米以上路段边坡和11处不托底路段边坡开展自动化监测。 负责 临沂 市普通国省道边 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全线监测 系统的相关设备采购供货及工程施工,以及设备调试、竣工验收通过前的设 备更新维护 , 部署开发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及监测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2.2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施工 标段; 标段号:JC-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 人 要求 |
|---|---|---|---|
| JC-1 | 临沂市普通国省道20米以上及不托底路段边坡进行监测、安装预警设施等工程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 3 . 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历。 |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
| 信誉要求 | 1 . 未被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 . 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 在 “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 )网站中 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 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 无 行贿犯罪行为; 7 . 投标人自20 2 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 . 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 ||
| 人员要求 | 1 . 项目经理 (1 人 ) : 持有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 ;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 2. 项目总工 (1 人 ) : 持有 交通工程 系列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 ) : 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 证。 注:以上人员均须无在岗项目。 |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 | ||
| 分包要求 | 允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 其他要求 | / | ||
| 3.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 3.3 | 投标人 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 3.4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査。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4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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