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IPv6网络实验平台更正公告
广东
”, 更正为 “华南理工大学IPv6网络实验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官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 4 日 14 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原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24 日 14 点30分(北京时间)” 。
3.原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24 日 14 点30分(北京时间)” 。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IPv6+路由器”的“1.性能:交换容量≥500Gbps,包转发率大于400Mpps。”, 更正为“性能:交换容量≥500Gbps,包转发率≥400Mpps。” 。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IPv6+路由器”的“9.支持硬切片间的流量调优功能”, 更正为“支持网络切片间的流量调优功能 ” 。
6.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IPv6+路由器”的“11.支持SRv6业务承载在网络硬切片上”, 更正为“支持SRv6业务承载在网络切片上” 。
7.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IPv6路由器”的“23.性能:带业务转发 (NAT/QOS/ALC,混合包长)≥2Gbps.IPSEC(混合包长)≥1.6Gbps”, 更正为“性能:转发性能≥2Gbps;IPSEC或隧道加密性能≥1.6Gbps” 。
8.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IPv6接入交换机”的“37.扩展插槽≥1个,支持拓展40GE光≥2个”, 更正为“扩展插槽≥1个,支持拓展10(或以上)GE光≥2个” 。
9.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IPv6接入交换机”的“43.支持VxLAN功能,支持BGP EVPN,支持分布式 Anycast 网关”, 更正为“支持VxLAN功能,支持BGP EVPN,支持分布式网关” 。
10.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无线接入路由器”的“64.支持Mini AC功能,无需WAC可小型组网”, 更正为“支持融合WAC(无线控制器)功能” 。
1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管理接入交换机”的“68.接口:GE以太网端口≥24个,10GE SFP+≥6个”, 更正为“接口:GE以太网端口≥24个,10GE SFP+≥4个” 。
1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网络管控平台”的“84.上网策略:提供应用QoS策略。支持分支站点用户灵活上网策略,如集中上网,分支本地上网等。”, 更正为“上网策略:支持应用QoS策略” 。
13. 删除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中 “13.支持组播BIER6技术(包含IPv6 G-BIER)”、 “ 40.电源掉电、异常和插拔对外POE供电不会全部中断,支持POE功率管理 ”、 “45.支持内网安全:ECA、应用识别、威胁诱捕” 、“ 73.支持堆叠,主机堆叠数不小于9台 ”、“ 82.5G插卡:支持设备款型5G插卡,并支持5G作为备份链路(IPV4/IPV6),满足企业内部互联和上网的需求; ”、“ 86.支持内置CA服务器,满足企业CA运维管理,如个人证书颁布、挂失和过期处理,该个人证书可以作为网络准入认证身份源 ”、“ 87.支持三种身份源组合的多因子认证 ”。
1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的附件3中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 1 | 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 对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中标注 “▲” 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 2 8 项,最高分 4 2 分)标注 “▲” 的重要技术参数每项分值 1.5 分,响应为 “ 正偏离 ” 或 “ 符合 ” 或 “ 完全响应 ” 的,该项得 1.5 分;响应为 “ 负偏离 ” 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 针对“二、技术要求:评审时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为“是”的带“▲”指标,投标人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如采购需求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如采购需求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提供以下形式(其中一种)的证明材料:1产品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2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注的检测报告;3产品制造商官方公布的产品信息,如宣传彩页、图纸、产品说明书、试验及检验报告等。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针对“二、技术要求:评审时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为“/”的带“▲”指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42 |
| 3 | 质量保证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中的“(四)质量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审: 1.质量保证方案完整,内容详细,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可行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质量保证方案较完整,内容较详细,符合项目要求,较为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质量保证方案不够完整,内容不够详细,不够符合项目要求,欠缺可行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 1 | 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 对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中标注 “▲” 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共 2 7 项,最高分 4 0.5 分) 标注 “▲” 的重要技术参数每项分值 1.5 分,响应为 “ 正偏离 ” 或 “ 符合 ” 或 “ 完全响应 ” 的,该项得 1.5 分;响应为 “ 负偏离 ” 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 针对“二、技术要求:评审时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为“是”的带“▲”指标,投标人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如采购需求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如采购需求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提供以下形式(其中一种)的证明材料:1产品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2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注的检测报告;3产品制造商官方公布的产品信息,如宣传彩页、图纸、产品说明书、试验及检验报告等。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针对“二、技术要求:评审时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为“/”的带“▲”指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40.5 |
| 3 | 质量保证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中的“(四)质量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审: 1.质量保证方案完整,内容详细,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可行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 得 6. 5分; 2.质量保证方案较完整,内容较详细,符合项目要求,较为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质量保证方案不够完整,内容不够详细,不够符合项目要求,欠缺可行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6. 5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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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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