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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防大队及四个派出所共五家单位采购食堂食材食品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发布时间:2025-11-08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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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603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防大队及四个派出所共五家单位采购食堂食材食品配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合欢路 39 号

成交金额: 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年(1527600元/年)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测算出中标折扣为0.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防大队及四个派出所共五家单位采购食堂食材食品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防大队及四个派出所共五家单位采购食堂食材食品配送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1095 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梅、马玉芳、张祥东、张军、闫龙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万元) 货 物 招 标 服 务 招 标 工程招 标 备注
100 以下 1.5% 1.5% 1.0%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 8 折收取。代理费不足 4000 元的 , 按照 4000 元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二)收费金额: 15376.64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5 年 10 月 21 日

3. 开标日期: 2025 年 11 月 4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需解锁959

5. 业绩: (1)安徽省亳州鼎基鞋材有限公司食材配送项目安徽省亳州鼎基鞋材有限公司2025年3月1日,(2)2024年7月份罪犯大伙蔬菜采购合同安徽省庐江监狱2024年6月28日。

6. 信誉(荣誉获奖):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C36825Q3252639R0S,有效期至2028年8月3日;(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368FSMS2500119,有效期至2028年8月17日;(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C36825E3252034R0S,有效期至2028年8月3日;(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C36825S3251337R0S有效期至2028年8月3日。

7. 项目负责人 : 本项目未作要求

8.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安徽雾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安徽豆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南京祥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 )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安徽省亳州市牡丹路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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