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更正公告(三)2025
安徽
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5AFWHZ024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MR))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6. 货物需求相关标识符号说明/注1)”进行更正,更正为:
“1):其中标注“★”、“●”、“■”的条款,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其所在条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技术白皮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操作界面截图 ,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已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要求为准),否则视为负偏离(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标明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并对参数指标进行标注)。”
2.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70分)/技术参数及要求/(2)标注“■”条款”中“4、5”进行更正,更正为:
“430KW≤射频功率<35KW的得1分;35KW≤射频功率<37KW的得2分;射频功率≥37KW的得3分;不在上述区间内的不得分。564通道≤单视野不移床一次扫描最大独立接受通道数(非线圈加和数/非最大传输通道数)<128通道的得1分;128通道≤单视野不移床一次扫描最大独立接受通道数(非线圈加和数/非最大传输通道数)<256通道的得2分;单视野不移床一次扫描最大独立接受通道数(非线圈加和数/非最大传输通道数)≥256通道的得3分;不在上述区间内的不得分。”
3.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 2025年11月26日上午11:00整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楼4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中内容和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市辖区希夷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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