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琴溪镇宣窑集市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泾县琴溪镇宣窑集市集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X-CG-CS-2025110
二、项目名称: 泾县琴溪镇宣窑集市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 2号商业楼
成交金额: 贰佰伍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捌角壹分( 2568330.81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贰佰伍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捌角壹分( 2568330.81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88.7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泾县琴溪镇宣窑集市集项目 施工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结构改造加固、新建卫生间、室外台阶、雕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沈文质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234080912634)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超、高咚、项建平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收费标准的80%计费收取。收费标准为: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包括100万元)按1.68%计费,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包括200万元)按1.31%计费,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包括500万元)按1.24%计费 ;
2、金额: 29557.84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 其他补充事宜 :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泾县琴溪镇街道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 A8栋102室,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296号、电话:需解锁)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