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渣处置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浙江
一、项目编号: 浙盛康公开【2025】14号
二、项目名称: 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渣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80 | 需解锁 |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海棠路3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渣处置服务项目 | 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渣处置 | / | / | 100吨/日 | 80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濮东杰、雷增宗、潘瑞文、徐雄壮、叶询文
七、开标情况
/
八、资格审查情况
湖州南浔虹亮建材有限公司单位因不符合招标文件“4.特定资格条件4.3运输资质,不通过。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通过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需解锁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用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612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遂昌县妙高街道金岸马水岭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需解锁
质疑联系人: 林燕
质疑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道西街333号四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施丽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需解锁
质疑联系人: /
质疑联系方式: /
3. 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