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2026-2027年度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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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026-2027年度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 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026-2027年度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
2. 项目编号: N_SH250047/01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GXTC-A1-251430008 )
3. 招标概述: 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4. 最高限价: 2年服务总价(含税)不超过993.6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若超出,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选择 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 现金清分整点服务,主要包括网点现金、自助设备现金、上门收款现金、外币及硬币的清分。
6. 服 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7. 本项目中标单位数量: 1家。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证明文件提供能体现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时间)。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目前未处于建设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我行系统查询为准)。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持续经营三年(含)以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11、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至今(合同期限包含上述时间范围即有效) 有为上海本地商业银行提供过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的实施案例,且目前仍在服务期内(提供合同复印件)。
12、投标人在上海本地有经上海市公安部门认证的清分场地(提供公安部门证明),且配备一定量的清分机具(提供清分机具的购买发票及清分现场包含机具的照片)。
13、投标人在上海有办公场所,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相关证明。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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