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民政局河南省夏邑县民政局2024年夏邑县汇贤社区等十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装修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磋-2025-72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夏邑县民政局2024年夏邑县汇贤社区等十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装修项目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
| 2025-09-18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河南省夏邑县民政局2024年夏邑县汇贤社区等十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装修项目 |
5、开标日期:
| 标段 | 日期 |
|---|---|
| 河南省夏邑县民政局2024年夏邑县汇贤社区等十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装修项目 | 2025-09-29 09:00:00 |
二、废标(终止)原因
评审结束后,在整理评标资料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以上情况已于2025年10月11日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经同意后: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夏邑县民政局
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康复路39号
联系人: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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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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