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光大项目安置区A、B区土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 项目名称 | 灵山县光大项目安置区 A 、 B 区土方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7223001 |
|---|---|---|---|
| 招标人 |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建设道路总长 3536 米,总面积 45721.5 平方米,分 A 、 B 两个片区,其中光大项目 A 区安置区共修建 8 段道路,总长 1710 米,其中 12 米宽道路 6 段,总长约 1409 米 ;10 米宽道路 2 段,总长约 301 米。光大项目 B 区安置区共修建 13 段道路,总长 1826 米,其中 18 米宽道路 2 段,道路总长约 555 米 :12 米宽道路 9 段,道路总长约 1013 米; 12.5 米宽道路 1 段,道路总长约 85 米 :15 米宽道路 1 段,路总长约 173 米。道路设计速度 20 公里 / 小时,属于城市支路,道路横断面型式为单幅路 , 双向 2 车道 , 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 |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11 月 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11 月 11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
| 投标总价 | 7868070.79 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海波 (注册编号: 桂24511111805 ;身份证号: 4525 ********** 2516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熊新明 (身份证号: 4523 ********** 2458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业绩:无 奖项: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
| 投标总价 | 7872380.25 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家荣 (注册编号: 桂24520210459 3 ;身份证号: 4509 ********** 3214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青连 (身份证号: 4526 ********** 148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业绩:无 奖项: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和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
| 投标总价 | 7874530.62 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欧贤朝 (注册编号: 桂245171864845 ;身份证号: 4503 ********** 1359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珊珊 (身份证号: 4507 ********** 004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业绩:无 奖项:无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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