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法院库存诉讼档案数字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正在报名中
项目概况
受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委托, 对[350504]FJGM[CS]2025001、洛江法院库存诉讼档案数字化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洛江法院库存诉讼档案数字化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4]FJGM[CS]2025001
项目名称:洛江法院库存诉讼档案数字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1(洛江法院库存诉讼档案数字化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 | 诉讼档案数字化 | 1(项) | 否 | 满足上级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要求 | 1,2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同步提交给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注: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