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清远市方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清城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工程项目顶管施工任务专业分包框架补充招标-招标公告
2024-2025年度清远市方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清城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工程项目顶管施工任务专业分包框架补充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2025年度清远市方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清城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工程项目顶管施工任务专业分包框架补充招标 (项目编号: CG-2025-112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清远市方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 清远市方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2.3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清远市方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清城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工程项目顶管施工任务专业分包框架补充招标
2.4 项目编号: CG-2025-112
2.5 项目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
2.6 项目类别: 工程类
2.7 项目类型: 框架
2.8 项目概况 : 对 2024-2025年度承接清远区域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常规项目、业扩配套、充电桩、紧急立项施工、技改修理、营销项目、资金补偿类迁改工程等顶管施工任务专业分包进行框架补充招标,补充采购预算金额500.00万元。
2. 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 的 物清单:
3.2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6年6月30日。
3.3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6月30日。
3.4 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
( 1)协议期内:
①分包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1+50%))时,即终止该分包商的框架协议。
②分包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需求预测量×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分包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需求预测量-实际采购量)按照其他分包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分包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③分包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后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分包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④分包商以市场禁入形式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已签订订单合同的,按订单合同执行。
( 2)协议期届满时:
①分包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②分包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不延长,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5 框架协议履约期: 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 1)中标分包商不能以工程量小、技术要求高、未付清其他工程款项等理由拒绝接单,如发生,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
(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等违约情况,按照分包商失信管理进行扣分处理。订单分配阶段,中标人应在收到派单通知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单达到3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分包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取消其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具体期限依据分包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执行。
( 3)分包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分包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派工单或发出新的派工单,该分包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测采购量-实际采购量)将重新分配至其他分包商,其他分包商的预测采购量相应增加。如为一家入围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 4)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3.6 分配原则:“保底分配+订单分配”
( 1)保底分配部分:按项目预估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估算总金额的50%)的采购量,在中标的所有单位实行相对均衡的“保底分配”,不同中标单位实际承接采购量的差距应控制在20%以内。分配时,可按中标单位评审得分高低的次序,依次顺序循环分配(第1个采购项目分配至排名第1的中标单位,第2个采购项目分配至排名第2的中标单位,以此类推);由平台公司负责对保底采购量分配情况实施监督,在采购量最多与最少的中标单位之间采购量的偏差超过20%时,需要采取纠偏措施,及时调整。(由于中标单位质量、工期等原因造成扣减分配额度或取消中标资格,分配额度不受此偏差限制)
( 2)订单分配部分:针对项目剩余的工程量(估算总金额的50%),在项目的所有协作分包商实行“订单分配”。通过比选各协作分包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器具配置及其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评价得分高低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
( 3)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分包商,其尚未履行的份额按照其他分包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若剩余所有中标的分包商的承接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分包商中标份额的前提下,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分包商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 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补充招标后中标分包商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保底分配部分,如非不可抗力因素,分包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分包商框架协议。
四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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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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