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刘家河镇)第一标段
辽宁
业主单位
凤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刘家河镇)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202521060001440601 发布日期: 2025-11-06
项目名称
凤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521060001440601
标段(包)名称
凤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刘家河镇)第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52106000144060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1-06
公示结束日期
2025-11-1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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