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渡项目桩架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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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SG01标段)
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SG01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桩架(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步履式桩架 |
| 2 | 包件划分 | / |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5年11月20日 |
| 4 | 工作内容 | 计划承担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 SG01 标段) 碎石桩施工 |
| 5 | 使用地点 |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佛渡岛施工现场 |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 |
| 7 | 设备能力 | 桩架高度 ≥52m |
| 8 | 人员要求 |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 |
| 9 | 租赁方式 | 定期租赁 |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2025.11.20-2026.3.20;4个月 |
| 11 | 供油水 方式 | 不涉及 |
| 12 | 维修保养 | 要求 设备 做好日常保养维护 |
| 13 | 其他要求 | 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设备保险、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措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供船舶需为自有船舶或取得海事认证的光租登记的船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 / 个包件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1 12: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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