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科研所关于基于叉车为载体的车门拆装及转运一体装置的研制课题所需硬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科研所关于“基于叉车为载体的车门拆装及转运一体装置的研制”课题所需硬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KYS-2025-8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科研所关于“基于叉车为载体的车门拆装及转运一体装置的研制”课题所需硬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5吨充电叉车(含管路阀路改造) 叉车升降改装机构 中门存放架及固定装置 下侧门存放架及固定装置 拆装吊臂旋转机构 属具连接与叉车升降改装 专用挂具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参与集体议价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生产许可销售许可,满足集体议价文件对应技术规格书资质要求和技术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与集体议价单位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要求参与议价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①营业执照彩印件,开户许可证彩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提供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资料。③提供单项产品报价及总价。④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所提供的全部资质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应商必须提供近3年的类似物资的采购合同及现场应用证明。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见公告。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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