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仪征港区泗源沟作业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港仪征港区泗源沟作业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扬州港仪征港区泗源沟作业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施工 已 由 仪征市交通运输局 以 以仪交建许字( 2025)000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 为 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仪征经济开发区,本工程拟建设 5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5000吨级件杂货泊位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工程,水工结构按靠泊3.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年通过能力为729万 吨 ,拟利用长江岸线 390 米 。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 YZGSYGMT-2025-SG 标段。
扬州港仪征港区泗源沟作业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 施工图范围内的 码头 水工结构、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港池疏浚、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控制及监控系统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 0 年1月1日( 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以来承担过一个5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0万元 的新建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 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以投标截止当日为准)“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 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自 202 0 年1月1日( 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一个5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新建码头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2 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自 202 0 年1月1日( 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一个5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新建码头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 5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的规定配备相应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 5000 万元不少于 1 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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