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白马至彭水航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交通船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
-彭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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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SY-2025-6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乌江白马至彭水航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江白马至彭水航道整治工程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和彭水县,全长102公里。起点为彭水枢纽,上距银盘枢纽约54公里;终点为白马枢纽,下距乌江河口约45公里。规划航道等级为III级,航道尺度为3.3米(水深)x50米(航宽)x480米(弯曲半径)。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武隆段和彭水段各租赁1艘交通船实施乌江项目施工区域水上工作的日常管理、巡查等。
2.3服务期限:1武隆段:约12个月;2彭水段:约10个月。设备租赁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实际进场当日起算,具体服务期限以项目现场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4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今1个内河船舶租赁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结果)。
(3)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3.4其他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拟出租2艘船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且每艘船总吨位不小于60吨(以证书中船舶吨位为准),如投标人提供船舶非自有,则提供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其合同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2)提供合格有效的拟出租2艘船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且载客定额不少于8人(以证书中载客定额数为准);
(3)投标人拟出租的船舶最高航速不低于10节,提供试航报告或出厂证明等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11-10 23:59附件下载
2746438017623355062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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