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2025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服务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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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东宁市2025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服务 ,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 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东宁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宁市 2025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服务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包括爱国村、联兴村、柳毛河村、新民村、柞木村、红旗村、九里地村的有机调理、心土改良、耕层培肥、心土培肥、土地平整,面积共 26188.98亩
2.4 服务 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12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2026年11月30日 ,共计 360 日历天 。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27930044.13 元。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承诺具有专用机械设备、肥料运输、翻倒、抛撒等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 8 月 -2025年 10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其他人员要求 2 人:具备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如不满足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 近三年内(2022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工作。其中按协议书指明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监督等工作,但联合体全部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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